现在很多持有枫叶卡的人士出于各种个人的原因,五年内在加拿大无法住满730天,但是又想保住加拿大移民身份,对于“怎样才能保住枫叶卡”经常有很多疑问。在此嘉信国际移民律师将逐一介绍“多重保险的换领加拿大枫叶卡的方案” 。
加拿大移民部有关豁免履行居住义务的法律依据:
(a) 随同拥有加拿大公民身份之家庭成员居留在加拿大境外;
(b) 被加拿大企业派驻于海外之全职员工,或派驻在海外之加拿大官方全职公务人员;
(c) 拥有永久居留权之家庭成员被加拿大企业派驻于海外担任全职员工,或派驻在海外任加拿大官方公职人员,在该情况下随同该家庭成员居留在境外;
(d) 持有有效的返加证。
如何运用加拿大移民部有关豁免履行居住义务的规定
根据法律,只要申请人符合以上四种情况中的任一种,即使不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仍然可以算做在加拿大居住。这就要求申请人必须非常清楚上述四种情况的全部要求细节,否则就会踏入歧途而夭折。其中有很多细节,也有很多方法去实现,一定要在符合加拿大移民法的范围内,成功的保住枫叶卡和移民身份。
(a) 陪伴配偶或家庭成员在加拿大境外居住
陪伴配偶或家庭成员在海外居住,移民部有很多详细规定,如果在申请人不完全理解的情况下而冒然行之,必会带来丧失移民身份的不良后果。
(b) 企业海外派员保住枫叶卡
现在很多有申请人都认为可以自己成立个公司或者在加拿大随便找个公司就可以通过企业外派的方式保住自己的移民身份。这其实是大错特错的。根据嘉信移民律师多年办理各种换领枫叶卡的成功案例经验,遇到很多申请人即使是“真”外派,但由于不清楚移民部关于企业外派内部掌握的尺度,导致失去自己的身份,真是太可惜了。
加拿大移民部为了防止滥用企业外派,早就对上述所谓加拿大企业做了很多规定,比如:这个企业必须是根据加拿大法律所成立的公司,并在加拿大境内持续经营,具有营业获利能力,且大多数股份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所持有,凡为履行居留义务而设立的企业并不认定为加拿大企业;而所谓的全职员工是指加拿大企业外派到境外境外的员工必须是全职的,或加拿大企业或政府机构外派的全职员工。
以企业外派的方式保留枫叶卡是技术难度相当大的一种保留枫叶卡的方式,绝非非专业人士所能知悉的。例如,曾有一位枫叶卡申请人是加拿大移民公司外派到中国的代表处的人员,她自以为她的外派公司非常硬气,她的资料非常充分,结果呢?经过嘉信国际移民律师审核后她才发现她的想法是那么的天真,她虽然是真外派,但是由于很多细节的疏忽,导致完全不能按照外派来保住她的枫叶卡。另外一个枫叶卡申请人是加拿大最著名的一个大公司的海外投资公司的副总裁,也是绝对的真外派,他认为绝对是能以外派的方式保留枫叶卡的,经过嘉信国际移民律师的评估后发现他在纳税和领取工资上欠考虑,不能和移民部关于外派所掌握的评判标准相吻合,因此不符合加拿大企业外派的条件。更曾经有一个枫叶卡申请人是加拿大注册公司外派到中国的员工,他以为自己是其外派公司的正式员工,来咨询有关换领枫叶卡的事宜是,底气很足,他自认为资料非常充分,经过嘉信国际移民律师评估审核后,他才发觉移民部要求提交的文件之多,要求之严是他的那个外派企业根本无法达到的,他这家外派企业完全不符合加拿大企业外派的条件。
枫叶卡过期或丢失枫叶卡回加拿大
枫叶卡过期就失效了,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已经丧失了移民身份。但应该明确的是世间万事并无绝对的,加拿大移民法案中也并没有正式的条款阐明枫叶卡过期就等于丧失移民身份。嘉信国际移民律师会详细指导申请人如何去做,使用多种方法使枫叶卡申请人顺利进入加拿大并仍是合法入境!嘉信移民律师建议各位枫叶卡申请人:成功换领枫叶卡,一定要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才可以。因只有申请人在完全明了如何去换领枫叶卡的情况下,才能不违反加拿大移民法律,切勿冒然行事,以免被拒绝入境,失掉移民身份并在移民部留下不良记录。
枫叶卡过期就失效了,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已经丧失了移民身份。但应该明确的是世间万事并无绝对的,加拿大移民法案中也并没有正式的条款阐明枫叶卡过期就等于丧失移民身份。不同的个案及处理方式都会千差万别,总的大原则是必须满足移民法律的规定,否则移民官在审理申请时也不会批准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