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是美國永久居留證(Permanent Resident Card)的簡稱,因為卡片是綠色的,所以常被稱為綠卡 (Green Card) 。正式綠卡有效期限為10年,條件式綠卡(透過婚姻取得身分)為2年,卡片可以在到期前6個月內更新。如果卡片過期,雖然不會影響你的永久居民身分,但美國政府規定,年滿18歲的永久居民須隨身攜帶有效綠卡,違者將罰款$100或是30天監禁。並有可能留下犯罪紀錄,進而影響之後申請入籍公民。

 

綠卡的福利

  • 自由進出美國

永久居民可以自由進出美國,不需要填寫I-94表格,不用擔心簽證過期。綠卡身分是永久的,即使卡片已經過期,身分依然存在。要注意的是,如果計畫要離開美國超過1年,在離開前申請回美證(白皮書),才不會影響綠卡的身分。

  • 無限期居留與工作

永久居民可以居住在美國任何地方,可以在任何地方工作,包括許多政府機關的工作(有些機構可能需要公民身分)。永久居民也可以自由成立公司。

  • 入籍公民

持有綠卡五年後可以申請入籍公民,如果是與美國公民結婚取得綠卡,三年後就可申請入籍。你也可以永久持有綠卡身分而不入籍,差別只在於公民可以行使投票權。

  • 學費減免

永久居民只要繳交居民的學費(In-State Tuition),比外來居民學費(Out-of-state Tuition)便宜2-3倍。

  • 社會福利

永久居民可以享受與公民同樣的福利,例如在退休後(62歲)享受社會安全福利(Social Security Benefits),但必須工作超過10年。

  • 幫家人申請綠卡

永久居民可以幫直系親屬申請綠卡。

  • 申請房屋貸款

持有綠卡更容易取得房貸,很多銀行貸款要求綠卡身分或是長期居留簽證,非綠卡持有人會收取較高的利率。

  • 免簽入境其他國家

持有綠卡可以享有免簽入境以下國家: 加拿大(180天)、巴哈馬(30天)、貝里斯(落地簽)、英屬維京群島(30天)、荷屬加勒比(30天)、開曼群島(30天)、多明尼加(30天)、牙買加(180天)、墨西哥(180天)、塞爾維亞(90天)、台灣(30天)。

  • 專業執照取得

有些州規定取得執照需有永久居民身分,例如房地產仲介執照。

 

取得綠卡的方式

取得綠卡就等於是移民美國了,以美國為主要的居住地。以下是常見的華人移民方式:

依親移民(Family-based Immigrant)

Ø  透過親屬方式申請綠卡,是移民中最多的,又分為下面幾類,依照優先順序排列:

Ø  IR – 公民的直系親屬: 最快取得身分

Ø  子女: 未滿21歲未婚子女

Ø  配偶: 例如跟美國公民結婚

Ø  父母: 滿21歲的美國公民可以幫父母申請綠卡,所以很多人來美國生寶寶。

Ø  F1 – 公民的未婚子女 (滿21歲)

Ø  F2A – 永久居民的配偶、未滿21歲未婚子女

Ø  F2B – 永久居民的未婚子女(滿21歲)

Ø  F3 – 公民的已婚子女

Ø  F4 – 公民的兄弟姊妹: 等待時間最長(目前排到13年前)

工作移民(Employment-based Immigrant)

Ø  EB-1 傑出人仕: 科學、文藝、教育、商業和體育各界的卓越人材;傑出的教授和研究員,及某些跨國公司主管和經理。

Ø  EB-2 專業人才:持有大學學位的專業人士和在科學、文藝和商業各界中有特殊才能的人。

Ø  EB-3 專業僱員,熟練和非熟練工人:持大學學位的專業僱員,至少有兩年工作經驗的熟練工人和美國現時缺乏的其他勞工。

Ø  EB-4 特殊移民:某些宗教工作者、牧師、神父;某些國際性機構職員,和他們的家人;符合資格及被推薦的美國政府現任或舊日僱員。

Ø  EB-5 投資人士:申請人要在美國開辦一間新的企業,創造最少十個工作職位給沒有親戚關係的人。投資金額至少要五十萬美元至一百萬美元,視工作所在地的失業率高低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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