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留學生轉移民有幾種途徑:申請加拿大聯邦技術移民FSW;申請加拿大聯邦經驗類移民CEC;申請有留學生類別的省提名移民(技術類)。如曼省(Manitoba)的留學生可申請曼省省提名移民計畫的留學生類別,薩省(Saskatchewan)的留學生可申請薩省省提名移民計畫的留學生類別等。

一. 聯邦經驗類移民CEC
2008年9月開始實行的加拿大經驗類移民政策,為加拿大留學生開闢了一條快速移民的通道。申請人符合以下條件即可申請:
•在加拿大接受過至少兩年大專及以上教育並畢業;
•在加拿大工作至少一年,該工作必須屬於加拿大職業分類表(NOC)中的0類、A類B類;(如果申請人在加拿大留學時間不到兩年,但在加拿大住滿三年且工作滿兩年也可以申請)

二. 聯邦技術移民FSW
申請加拿大聯邦技術移民的條件如下:
•有加拿大雇主提供的全職工作;或
•在過去10年內有至少1年的全職工作, 該工作必須屬於加拿大職業分類表(NOC)中的0類、A類B類, 且申請人的職業必須是加拿大急需的29種職業之一.
•根據聯邦技術移民評分標準, 必須達到67分或以上.
無論是加拿大的留學生還是其他人士, 都必須符合上述條件才可以申請加拿大技術移民. 但是在加拿大接受過至少兩年大專及以上教育並畢業的留學生可以額外獲得5分, 這是加拿大留學生申請聯邦技術移民的優勢所在.

三. 申請有留學生類別的省提名移民 (技術類)
加拿大的埃爾伯塔省(Alberta)、曼省(Manitoba)、薩省(Saskatchewan)、紐芬蘭省(Newfoundland)等省份都有各自的留學生轉移民政策,這些政策比聯邦的技術移民或經驗類移民政策更寬鬆。由於上述省份的留學生轉移民政策很相似,在此我們以曼省為例介紹一下省提名計畫中的留學生轉移民政策。
曼省的留學生轉移民有以下要求:
•高中或中專畢業後,在曼省接受過至少一年大專以上教育並畢業;
•畢業後獲得加拿大臨時工作簽證;
•獲得曼省雇主提供的與所學專業相關的全職工作職位並至少工作半年以上
由此可見,在曼省留學一年及工作半年即可申請移民。省提名的留學生類別審批速度很快,通常申請人遞交申請半年內可以獲得移民簽證。因此省提名的留學生類別是所有留學生轉移民項目中條件最寬鬆及審批速度最快的。
此外,我們要提一提安省(Ontario)提名的留學生類別,因為安省除了有與上述各省類似的留學生轉移民政策外,還有其特有的政策:在安省畢業的研究生或博士生,既不需要有加拿大雇主提供的全職工作,也不需要在加拿大工作。這為在安省畢業的高學歷學生辦理移民提供了極大便利。